处长办公室:8126001 |
后勤办公室:8126003 |
基建维修科:8126004 |
饮食管理科:8126005 |
水电报修: 8126307 校医务室热线:8127179 |
后勤服务控制程序 |
时间:2014-02-17 编辑: |
1 .目的 通过对全院师生员工提供的后勤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以确保为广大师生提供的后勤服务符合质量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学院教育、教学、生活等方面的后勤保障工作。 3 .职责 3.1 后勤服务集团下设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水电服务中心、校园环境与商业服务中心,负责为学院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3.2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宿舍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3.3水电服务中心负责学院及校企合作企业、服务商的水电保障、维护工作。 3.4校园环境与商业服务中心负责校园环境及校园服务商的监督管理工作。 4.程序 4.1学生宿舍服务 4.1.1 新生入校办理报到手续后,根据学生意愿和宿舍资源状况,由学生宿舍服务中心统一安排学生到指定的宿舍楼、寝室、床位住宿,并填写《学生住宿卡》和《学生住宿登记表》。 4.1.2学生宿舍服务中心负责住宿生的日常住宿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定时熄灯、宿舍封闭、卫生清扫、定期消毒、疾病预防、寝室调整、查寝安全等工作,具体实施按《学生宿舍管理办法》执行。 4.1.3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将学生的住宿情况与相关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及时进行有效沟通,确保学生信息反馈处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填写《住宿情况反馈记录》。 4.1.4 学生宿舍服务中心每学期定期对学生宿舍的文明创建进行评比,具体实施按《学生宿舍管理办法》执行。 4.1.5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对宿舍管理员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填写《工作检查记录》。根据《住宿情况反馈记录》及时对宿舍管理工作进行改进,以满足学生住宿需求。 4.2水电服务 水电服务中心根据《水电管理作业指导书》保证学校供水、供电的正常运行,如出现问题应及时抢修并填写《水电设施设备维修记录》;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 4.3校园环境与商业服务管理 4.3.1校园环境与商业服务中心负责学校卫生和绿化的管理,包括校园内的卫生清扫、保洁以及卫生防疫、疾病预防;绿化包括校园植被的养护、更新、培植等。 4.3.2校园环境与商业服务中心负责对食堂、超市等服务商的饮食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并填写各项检查记录,督促各服务商确保安全生产并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4.3.3校园环境与商业服务中心按《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劳动实践课管理办法》协助学工处做好学生劳动实践课的管理与考核工作。 4.4 后勤集团应随时对其员工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填写《工作检查记录》,及时进行质量改进。 4.5后勤服务的各项活动过程都应具有相应记录,并在学期末提供《后勤服务工作总结》,由分管院领导审核、审阅。并由分管院领导根据《纠正措施控制程序》、《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监督执行。 5.相关文件 1、《学生宿舍管理办法》 2、《学生宿舍服务中心各岗位作业指导书》 3、《超市管理作业指导书》 4、《开水房、淋浴房管理作业指导书》 5、《水电管理作业指导书》 6、《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作业指导书》 7、《学生食堂管理作业指导书》 8、《医务室管理作业指导书》 6.相关记录 1、《工作检查记录》 2、《水电设施设备维修记录》 3、《住宿情况反馈记录》 4、《学生住宿卡》 5、《学生住宿登记表》 6、《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安全检查记录》 7、《文明寝室评选记录》 8、《住宿情况反馈记录》 9、《学生宿舍公寓财产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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