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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17-01-04 编辑: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超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2、学院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负责人,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超市负责人负完全责任。 3、建立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4、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的标签识别,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5、售货员要着装整洁,服务态度端正,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出售食品,不得擅自更改价格。 6、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食品和非食品要分架摆放,严禁混放。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8、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9、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10、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11、出售时发现食品有问题应及时向有关人员反应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学生反应的意见要及时整改。 12、必须服从学校的管理与监督,随时接受学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