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办公室:8126001 |
后勤办公室:8126003 |
基建维修科:8126004 |
饮食管理科:8126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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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
时间:2016-04-25 编辑: |
1、目的 通过制定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规范超市管理,保证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校园超市。 3、作业要求 3.1超市经营方必须遵照学校核准的经营范围和地点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 3.2超市经营方必须持有效的经营证件签订承包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 3.3超市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要求,按时交纳水电费、管理费及设备租赁费。 3.4应以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关心爱护学生,正确引导学生消费,文明经营。 3.5服务人员应持健康证上岗,着装整洁、举止文明,服务热情周到,不得与师生发生任何形式的矛盾和纠纷。 3.6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质量、价格政策,明码标价,依法经营,保证进货渠道正规,进货账目清楚,进货凭证齐全。 3.7超市销售的商品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 3.8杜绝假冒伪劣商品,严禁向学生销售烟酒、销售“三无”商品、散装食品及自制加工食品。 3.9商品摆放整齐、美观、并分类存放,食品与日用品不得混装、混存,定期进行超市内的消(杀)毒工作并做好记录。 3.10做好超市的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不得私拉电线、乱接电源,做到安全用电。 3.11负责超市周边范围的环境保洁工作。 3.12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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